關于《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和《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草案)》 的說明
2018年8月17日在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王永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主任會議委托,對《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和《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草案)》作如下說明。
召開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依據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依據省委對盤錦市人民政府市長候選人已經確定的實際情況,市委提議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市人民政府市長;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關于市人民政府市長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規(guī)定,必須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市長;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guī)則》關于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規(guī)定,我市召開市八屆人大二次會議,補選市人民政府市長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因此,經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主任會議研究,并提請本次會議作出關于召開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決定草案,提出了市八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的時間和議程。經主任會議研究并請示市委同意,建議此次會議于8月28日召開,議程是補選盤錦市人民政府市長。
市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的議程(草案)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后,提請市八屆人大二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決定(草案)和議程(草案)已印發(fā)大家,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