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部門主要職責:
㈠常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1.承擔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市人大其及常委會機關的文電、檔案、保密、文印、機要交通、財務等工作。
2.負責市人大及常委會工作情況綜合及文稿起草工作。
3.圍繞市人大及常委會行使職權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提供研究報告及有關資料,總結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起草有關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度建設方面的規(guī)定。
4.負責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協(xié)調全市人大系統(tǒng)的信訪工作,查辦、督辦國家、省和市人大常委會交辦的信訪案件。
5.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行政事務、人事、老干部服務和機關保衛(wèi)工作。
6.負責市人大常委會的聯(lián)絡與接待工作。
7.辦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㈡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1.負責聯(lián)系全國、省及我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代表開展有關活動和培訓等工作。
2.督辦和處理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3.負責全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大指導工作。
4.負責依法選舉和任免“一府兩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
5.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推薦和遼寧省人大代表選舉工作;負責市本級人大換屆選舉的有關工作;辦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縣、鄉(xiāng)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
6.辦理市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各專委會主要職責:
1.提出對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審查報告;提出對財政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決算的審查報告。
2.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或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屬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專委會有關的議案,參與制定和審議有關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3.審議市人民代表大會或主席團交付的議案、質詢案等。
4.對國民經濟中涉及財政經濟、城鄉(xiāng)建設和環(huán)境資源保護、內務司法、農業(yè)與農村、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民族僑務外事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5.辦理省人大常委會及專委會交付的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并提出修改意見。
6.辦理市人大常委會交付各專委會審議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章、決定和下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具體事項。
7.辦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㈣各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主要職責:
1.調查、起草由各專委會提出的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草案和決議、決定;起草各專委會審議的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草案的審議報告。
2.起草各專委會審議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市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的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辦理代表建議的意見。
3.起草各專委會報請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的審查報告。
4.負責市人大常委會和各專委會聽取和審議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的報告準備工作。
5.擬定各專委會開展視察、檢查、調查活動的計劃,落實視察、執(zhí)法檢查或調查的有關具體工作。
6.負責各專委會有關會議的籌備、會務和決定事項的落實,并承辦內部事務工作。
7.辦理常委會領導和專委會負責人交辦的其他事項。
㈤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主要職責: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在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指導下,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層組織的黨群工作。
根據(jù)本部門主要職責,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內設10個委辦室,分別是辦公室(內設秘書科、行政科、財務科、老干部辦);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內設人事任免選舉科、代表聯(lián)絡科);研究室(內設綜合科);財政經濟委員會掛預工委牌子(內設辦公室和預審監(jiān)督科);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內設辦公室);農業(yè)和農村委員會(內設辦公室);內務司法委員會(內設辦公室);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內設辦公室);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內設辦公室)、法制委員會與法工委合署辦公(內設辦公室、立法科、備案科)。對外友好協(xié)會秘書處。
二、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本級)
2.盤錦市人民對外友好協(xié)會秘書處
第二部分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928.97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較少14.98萬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因是因車改公務車運行費減少。
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918.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18.3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業(yè)收入 萬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經營收入 萬元,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10.66 萬元,主要是省代表經費、利息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萬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結轉和結余175.03萬元,主要是項目等。
(二)支出總計1788.59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124.8萬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因是因因車改公務車運行費減少。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 1325.3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61.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22.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41.17萬元。
2.項目支出463.26萬元,主要包括會議培訓調研等業(yè)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主要包括XX等業(yè)務支出。
4.經營支出 萬元,主要包括XX等業(yè)務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主要包括XX等業(yè)務支出。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315.42萬元
主要是部分項目未結算等原因形成的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fā)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fā)生的支出。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8.4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103.89萬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因車改公務車運行費減少。其中:基本支出1325.33萬元,項目支出463.07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8.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68.0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0.37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68.03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1035.87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66.91萬元,主要是執(zhí)法檢查、聯(lián)席會議、視察考察等支出。
(3)人大會議170.22萬元,是市人大會會議經費支出。
(4)代表工作7.24萬元,主要是代表訂刊培訓等支出。
(5)事業(yè)運行15.65萬元,主要是事業(yè)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支出。
(5)其他人大事務支出172.15萬元,主要是績效獎等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0.37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99.39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等支出。
(2)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保險繳費支出20.98萬元,主要是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4.3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6.6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74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97.22萬元,下降87.11%,主要是車改后車輛減少等原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6.65萬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來本市調研考察等,2017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30批次,370人,6.65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7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74萬元。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執(zhí)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0.2萬元,比2016年增加93.6萬元,增長37.95%,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費物業(yè)管理費等。其中:辦公費63.69萬元、水費5.48萬元、電費14.95萬元、郵電費13.66萬元、取暖費32.49萬元、差旅費1.96萬元、福利費0.9萬元、日常維修費7.2萬元、勞務費39.5萬元、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28.1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78萬元、工會會費16.7萬元、其他交通費83.6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1萬元等。
(二)政府采購執(zhí)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0.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6.6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4.0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204.0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0.1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86.6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9.81%。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國有資產總計1559.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808.63萬元;固定資產751.07萬元。固定資產中:
1.房屋0平方米,價值0萬元。
2.共有車輛6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6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3.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萬元。
4.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萬元。
5.其他資產占用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7年市本級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盤財預[2017]241號)要求,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設計預算支出項目1個,名稱為立法經費,涉及項目金額30萬元,自評覆蓋率100.0%,自評分數(shù)91分,從評價情況來看,有關項目預算執(zhí)行及時、有效,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xiàn),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要求。。
通過績效自評發(fā)現(xiàn)預算項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理念還需要理一步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需進一步提高;二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操作性不強。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意識,增強績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進落實。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工作制度和辦法,力求規(guī)范、完整、可操作;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控制,使績效管理各環(huán)節(jié)有效銜接,提高績效管理行為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強預算執(zhí)行的管理,對預算項目績效進行監(jiān)控。開展重點項目跟蹤問效,掌握項目的實施進度、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效益實現(xiàn)情況、項目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并按規(guī)定對績效信息進行公開,接受監(jiān)督,全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yè)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yè)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yè)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yè)務支出(項):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yè)務發(fā)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yè)運行(項):反映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yī)務室等附屬事業(yè)單位。
2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yī)療衛(wèi)生(類)醫(y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zhàn)士待遇人員的醫(yī)療經費。
27.醫(yī)療衛(wèi)生(類)其他醫(yī)療衛(wèi)生支出(款)其他醫(yī)療衛(wèi)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yī)療衛(wèi)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yè)(款)其他農業(yè)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yè)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shù)难a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yè)和信息產業(yè)監(jiān)管支出(款)其他工業(yè)和信息產業(yè)監(jiān)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yè)和信息產業(yè)監(jiān)管方面的支出。
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設項目貸款貼息(項):反映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用于特定建設項目及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中西部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項目設施貸款的財政貼息支出。
32. 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4.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