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盤錦市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24年8月7日在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
盤錦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圣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本次常委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對《盤錦市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在審議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對修訂草案未再提出新的修改意見。法制委員會認為,修訂草案經(jīng)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修改后形成的表決稿符合我市實際,與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相抵觸,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已基本吸收,有關方面提出的意見也已經(jīng)過充分研究論證并對合理意見予以采納,現(xiàn)已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予以表決。
修訂草案表決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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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