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王興奎為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4年12月2日盤錦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關于“在人民法院院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根據(jù)主任會議的提名,從本級人民法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的規(guī)定,盤錦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王興奎為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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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